规划的原则和宗旨是以孩子和家长为终使用对象,以满足孩子和家长的使用习惯和学习要求为原则进行设计,保障安全,无污染、无燥音、适合孩子活动。在效果上要尽量给人以安全、可爱、温馨、童趣、简洁、富有亲和力的整体感觉。在总平面设计上要统筹规划、合理利用空间,对不同功能区进行有效区划,做到功能合理,方便管理,朝向适宜,游戏场地日照充足,创造符合幼儿生理、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。

  (1)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特点。

  (2)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、避免相互干扰,方便使用管理,有利于交通疏散;各房间应满足隔声的要求。

  (3)如果提供幼儿看护、休息服务,严禁将生活用房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。

  (4)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:活动室、寝室、乳儿室不低于2.80米,音体活动室不低于3.6米。

  (5)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好的日照方位,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。温暖地区、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,否则应设置遮阳措施。